宝职院发〔2020〕119号
根据我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培养与管理办法》(宝职院发〔2014〕21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教师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初审,学院组织评审,并经公示后无异议,学院研究,认定杨博等11名同志具有“双师素质”教师资格。名单如下:
凤翔师范学院:杨 博
医学院:潘立晨 邢 麟 马云梅
中医药学院:丁宇丽 杨 怡 辛 明 李明星
财经商贸学院:任冰青 卢春兰
公共课教学部:蔡 皓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