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范学习培训审批,提升教师发展培训质量水平,现将我院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审批和费用报销流程规范如下:
1、按要求填写《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习培训登记审批表》(通知发布之日起使用新的审批表,见附件1)。
2、持《教师学习培训登记审批表》、培训通知或批文、出差申报单(出省),依次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二级院(部)负责人在《教师学习培训登记审批表》、培训通知或批文、出差申报单(出省)签字,二级院(部)在登记审批表上盖章。
(2)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签字。
(3)教务处主管副处长、处长签字。
(4)主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培训通知或批文、出省出差申报单)。
(5) 主管财务院领导签字(出省出差申报单)。
3、在所在二级院(部)办理请假、调课手续,参加培训。
4、学习培训结束两周内持签字的《教师学习培训登记审批表》、培训通知或批文、培训结业证或证明、照片等培训资料及电子版、旅差报销单按以上审批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学习培训相关费用,并填写上报《教师学习培训登记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附:
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习培训登记审批表
2.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习培训登记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