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综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培养、管理办法》(宝职院发〔2014〕21号),现决定对我院还未认定为“双师素质”的教师进行认定。请按照“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要求、程序,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或部门评议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书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或部门公章后,于9月3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龚宏观 联系电话:3568020
附件:1.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凡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在我院从事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人员及外聘兼职教师,同时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两年以上(可累计)企业(或社会)一线从事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中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带学生到企业第一线指导学生实习或深入校内实训基地参加实践工作累计80周以上。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被应用,效益良好。
5.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调试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7.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能鉴定中级以上考评员或技师资格,胜任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
8.在企业或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院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9.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专业及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10.具有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大赛取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附件2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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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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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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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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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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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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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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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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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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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主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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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名称、编号及授予机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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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研 究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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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教学基地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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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行业) 实践经历 |
起止时间 |
实践单位 |
培训进修项目或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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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符 合条件 |
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第 条,证明材料附后。 申请人签名: |
二级单位 审核 |
同志上报申请材料真实,同意推荐为“双师素质”教师。 盖 章: 20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同志具有 教师职称,并具备“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第 条,推荐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盖 章: 20 年 月 日 |
学院认定意见 |
经学院专家评审组确认, 同志为“双师素质”教师。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20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一式三份,个人、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2.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3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职称 |
参加工作 时间 |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
相关资格证 名称与编号 |
其它资料 主要内容 |
符合认定条件序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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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