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0-23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28号)、省高师中心《关于2019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9〕2号)和《关于陕西省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19〕3号)文件精神,我校承担宝鸡地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为做好宝鸡地区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培单位及培训地点

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宝鸡地区相关高校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参培单位包括: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宝鸡分校)、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宝鸡市中医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集中培训地点位于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图书馆西侧木铎厅。

二、培训内容

教育厅指定培训内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所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需要参加。

三、培训日程

教育厅指定培训将集中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日期

培训时间

培训  主题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10月27日

8:30-12:00,14:30-18:30

教育基础理论  (集中授课)

教育政策法规

高新校区图书馆西侧木铎厅

11月2-3日

8:30-12:00,14:30-18:30

教育心理学

11月9日-10日

8:30-12:00,14:30-18:30

教师职业道德

11月16日-17日

8:30-12:00,14:30-18:30

高等教育学

四、培训要求

1.各单位参培人员应于2019年下半年自主完成参加岗前培训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确保明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2.自主培训考核成绩由各高校自行考核评定,培训结束后,各高校将自主培训方案和培训考核成绩(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报送我校进行备案,各高校应保留考勤表原件备查。

3.培训期间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缺勤2次及以上或请假4次及以上者(半天为一次)取消考试资格;对刻假章、代签到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高校系统内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参培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

4.培训期间要严格按照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请假流程。各单位参培人员如需请假,由各单位负责此次培训相关部门给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出具正式请假函,本培训点不接受参培教师个人请假。

5.各单位参培人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需遵守宝鸡文理学院相关管理规定。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苗  杨亚利

联系电话  0917-3566206    邮箱bwlrsc@163.com

 

 

 

 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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